园林病虫害防治与植物检验
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,进口的、外地的花卉苗木源源不断流入本地,病虫害也会随之混入,爆发了大面积的病虫害,如:菊花百锈病、樱花细菌根病菌由日本传入我国,给许多园林风景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。因此对这些苗木必须进行严格检查,禁止带有病菌和虫害的花卉及其繁殖材料输入,防止病虫害分布区域的扩大和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。这就要求遵守并严格执行植物检疫制度,防止新的病虫害的传播蔓延。

园林植物检疫的主要任务由三个方面:(1)、禁止危险性病虫害随着植物及产品由国外传入它不能传到无病区,并在检疫和由国内输出。(2)、将在国内局部地区的危险性病虫害封锁,使区把它消灭。(3)、当危险性病虫害侵入新地区时,应及时采取彻地消灭的措施。
目前,我国以颁布的与观赏植物有关的进口检疫对象(病害)由:柑橘溃疡病、桑萎缩病、苹果锈果病、柑橘黄梢病等。经检疫,如果发现由检疫对象应进行检疫处理。(1)、凡能用有效消毒方法消灭检疫对象的,经消毒处理后放行。(2)、凡能通过控制使用防止检疫对象传播的,按规定控制使用。(3)、凡带有尚无有效方法处理的检疫对象的应立即退回或销毁,禁止入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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